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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力发展新能源和清洁能源,非化石能源逐步成为能源消费增量主体

2022-12-05 09:2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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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力发展新能源和清洁能源,非化石能源逐步成为能源消费增量主体

国家发改委、国家能源局、生态环境部、科学技术部、工业和信息化部、公安部、财政部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、交通运输部、农业农村部、商务部、海关总署、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、中国气象局、中国民用航空局15部门近日联合发布《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、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》(简称《行动方案》)。

 

《行动方案》包括《重污染天气消除攻坚行动方案》《臭氧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》《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行动方案》3个行动方案。  

《重污染天气消除攻坚行动方案》以重污染天气频发的京津冀及周边地区、汾渭平原以及重污染天气防控工作相对薄弱的东北地区、天山北坡城市群为重点地区。

主要措施包括五项攻坚行动,其中,“大气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行动”提出,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。大力发展新能源和清洁能源,非化石能源逐步成为能源消费增量主体。严控煤炭消费增长,重点区域继续实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,推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。将确保群众安全过冬、温暖过冬放在首位,宜电则电、宜气则气、宜煤则煤、宜热则热,因地制宜稳妥推进北方地区清洁取暖,有序实施民用和农业散煤替代,在推进过程中要坚持以供定需、以气定改、先立后破、不立不破。着力整合供热资源,加快供热区域热网互联互通,充分释放燃煤电厂、工业余热等供热能力,发展长输供热项目,淘汰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燃煤锅炉和散煤。实施工业炉窑清洁能源替代,大力推进电能替代煤炭,在不影响民生用气稳定、已落实合同气源的前提下,稳妥有序引导以气代煤。  

《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行动方案》以货运量较大的京津冀及周边地区、长三角地区、汾渭平原相关省(市)以及内蒙古自治区中西部城市为重点地区。攻坚目标为:2025年,运输结构、车船结构清洁低碳程度明显提高,新能源和国六排放标准货车保有量占比力争超过40%。  

主要措施包括五项攻坚行动,其中,“柴油货车清洁化行动”提出,加快推动机动车新能源化发展。以公共领域用车为重点推进新能源化,重点区域和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新增或更新公交、出租、物流配送、轻型环卫等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80%。推广零排放重型货车,有序开展中重型货车氢燃料等示范和商业化运营,京津冀、长三角、珠三角研究开展零排放货车通道试点。。 

“非道路移动源综合治理行动”提出,推动港口船舶绿色发展。提高轮渡船、短途旅游船、港作船等使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比例,研究推动长江干线船舶电动化示范。协同推进船舶受电设施和港口岸电设施改造,提高船舶靠港岸电使用率。